绵阳律师-绵阳顾问(知名)律师 - 绵阳律师事务所*杜泽坤

杜泽坤

绵阳律师

MIANYANG LAWYER
  • 15508163888
  • 13981120332

律师文集

杜泽坤

联系我们

  • 姓名:杜泽坤
  • 手机:15508163888
  • 邮箱:364894757@qq.com
  • 证号:15107201310286979
  • 律所: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60号(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)

项目融资中的有限追索权

来源:绵阳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vipmylaw.com/ 时间:2017-01-08 09:01:43

  【关键词】有限追索权,项目融资

推荐阅读:

▶ 简述融资的定义与分类 ☞【 阅读全文】

  有限追索权(Limited-recourse)项目的融资

 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,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。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。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,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,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。

  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性表现在三个方面:

1、时间的有限性。

  即一般在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,贷款人有权对项目发起人进行完全追索,而通过“商业完工”标准测试后,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时,贷款可能就变成无追索性的了。

2、金额的有限性。

  如果项目在经营阶段不能产生足额的现金流量,其差额部分可以向项目发起人进行追索。

3、对象的有限性

  贷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项目实体。

想了解更多融资知识,请点击进入 ☞ 融资栏目

想了解更多项目融资知识,请点击进入 ☞ 项目融资栏目

在线咨询

在线咨询律师

杜泽坤 杜泽坤